1. 學制:各級學校學期分前、後兩期,前期為每年4月至8月,後期為每年9月至翌年3月。
暑假為7月上旬至8月下旬,寒假為12月下旬至翌年1月上旬,春假為2月中旬至4月上旬。
2. 打工須知:(1)台日打工度假簽證措施已於98年6月1日開始實施,相關資訊請參閱本部之「青年度假打工」網站(
https://www.youthtaiwan.net/WorkingHoliday/)。
相關常用問題集請參閱「日本臺灣交流協會網站」
(
https://www.koryu.or.jp/tw/faq/visa/working/)
(2)正規留學生(持留學簽證,且獲核可之在留期間超過6個月)須向日本入國管理局申請資格外活動許可獲准後,方能打工,每週至多可打工28小時。
(3)寒暑假期間每日打工時數不得超過8小時,且禁止在風化場所等有害身心地方打工。
(4)獲核可之在留期間僅為3個月者不得申請資格外活動許可。
3. 簽證:(1)赴日留學或就讀語文學校,不適用免簽證入境日本,出國之前請申請適當簽證。
(2)凡就讀正規學校或日本語學校申獲「留學簽證」者,每次在留效期為3個月到4年3個月不等,期滿可憑在學證明書等申請延期(因日本法令隨時變動,請依日本入國管理局網站公布之內容為主)。
(3)專修學校、專門課程畢業(取得專門士稱號)或大學以上畢業,希望留在日本就業者,可由畢業學校推薦,申請「特定活動」在留資格,停留期限為6個月,可申請延長一次,最長可達一年。
【詳細情形,可洽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,電話:02-7736-6666,或其網址:
http://depart.moe.edu.tw/ED2500/ 】